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

長笛協奏曲 Concerto for Flute & Wind Orchestra (Mower)

莫爾:長笛協奏曲
Mike Mower: Concerto for Flute & Wind Orchestra


莫爾(Mike Mower)出身自英國皇家音樂學院(Royal Academy of Music),主修古典長笛。他同時也吹奏豎笛與薩式管,並經常受邀與著名的爵士或搖滾樂團合作錄音或演出,也因此他的作、編曲作品中涵蓋了相當多樣的音樂風格及元素。

2003年,任教於德州理工大學(Texas Tech University)的長笛教授加納(Lisa Garner),聯合19所大學以及手工長笛品牌Brannen Brothers籌措了資金,委託莫爾創作一首12分鐘的長笛獨奏與管樂團的作品。作曲家接受委託後,決定加碼將曲子擴展為三個樂章約20分鐘的協奏曲:
  • I. Bright 歡快鮮明的 (約6分鐘)
  • II. Espressivo 具表現力的 (約6分鐘)
  • III. Medium Swing 中庸的搖擺樂風格 (約8分鐘)

莫爾在創作這首協奏曲時立基於兩個核心概念:第一個是伴奏的配器要盡可能的輕盈,如第一樂章的開頭與結尾,共有百餘小節的時間,僅以小鼓和鐵沙鈴(Shaker)等樂器伴奏,輕輕襯托著獨奏長笛明亮而活躍的樂句,此外也用以象徵具美國特色的鼓笛樂隊(Fife and Drum)傳統。

由於作曲家在此之前從未寫過管樂團的曲子,起先他認為根本不可能聽的到在30幾支管樂器伴奏之下的長笛獨奏,於是他參考了英國著名管樂作曲家史巴克(Philip Sparke)於1997年為長笛與管樂團創作的《聖島狂想曲》(A Lindisfarne Rhapsody),其中出色的配器與音響設計,對寫給獨奏長笛和管樂團這樣的組合相當奏效。

第二個核心概念則是加入爵士元素。莫爾在開始進行創作前,曾與英國名指揮家、並曾擔任世界管樂協會(WASBE)主席的雷尼西(Timothy Reynish)討論過,得到了將爵士元素融入作品中的建議。由於爵士樂是作曲家熟稔的創作領域,他認為管樂團中其實就藏著爵士大樂團(Big Band),而管樂團本身可以視為爵士大樂團的延伸。雖然事實並非如此,但這在作曲家構思樂曲、建構雛型的創作初期有很大的助力。

長笛獨奏與管樂團之間的平衡相當難以掌握,也因此至今寫給管樂團的長笛協奏曲,其數量相對較少。莫爾的《長笛協奏曲》無疑是成功的克服了這項挑戰,為長笛獨奏作品又再增添新的一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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